离婚后,卖方违反合同如何处理?
温州鹿城律师
2025-04-23
在离婚后,若卖方违反合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处理:首先,买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如果协商无果,买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赔偿损失。此外,若房产尚未过户,买方还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已过户,可主张返还房产。相关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第五百九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条、《商品住房销售条例》第五十五条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其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协商不成或者其中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商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已交付的商品和收取的价款。因商品损毁、灭失等导致买方无法返还或者卖方无法收回原状的,买方应当承担损失。买卖合同解除后,双方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已交付的商品和收得的价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条: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房屋登记办法》第四十条:房地产交易双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如实填写交易合同相关信息,并对房地产预告登记申请进行真实声明。第六十五条:在卖方未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买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商品住房销售条例》第五十五条:商品住房的买受人或承租人在取得该商品住房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后,发现在交易过程中,出卖人或者出租人提供的有关商品住房的宣传资料有虚假内容的,可以要求出卖人或者出租人增加投入、减少价金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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